国家汉办2018年​赴亚洲国家汉语教师志愿者岗前培训报到须知

发布者:马咏梅发布时间:2018-04-16浏览次数:497

各位参训学员:

大家好,首先祝贺大家通过选拔进入国家汉办2018年赴亚洲国家汉语教师志愿者岗前培训。受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委托,云南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推广师资培训基地(昆明)具体负责此次志愿者岗前培训任务。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报到时间及相关事宜

学员收到培训通知邮件后,务必于第一时间通过邮件回复培训点是否可以按时参训并及时安排好出行交通,在回复邮件主题上须注明本人姓名派出学校,学员最迟须于201853日星期18:00前回复培训点

学员须于指定时间内(201856日星期日)携带以下资料前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大校区明达楼国际汉语教育学院一楼大厅办理培训报到手续,56日前抵达的学员食宿须自理,敬请理解。

请各位学员按照下列材料顺序准备装订纸质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教师无需提供)

3)若已持有有效护照,提供护照信息页复印件1份并准备电子版扫描件。如无护照,报到时无需提供本项,但请学员务必在报到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因私普通护照,如培训后最终被录取为外派志愿者,办理护照的费用由国家汉办以一次性派遣补助支付;如培训后未被录取派出,办理护照的费用自理。

4)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5)大学英语或专业英语或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6)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在读及应届毕业生提交在读证明原件或扫描件。在读学员可委托在校同学帮助办理,在培训期间将原件或盖章扫描件提交培训点即可

7)若已持有尚在有效期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免疫证》和《健康证》,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到。

(注:以上1-7项材料均提供复印件,身份证、学生证原件由工作人员查验确认后,交还学员本人自行妥善保管)。

8)近期冲印好的免冠彩色二寸照片(5张,35mm*45mm,

背面手写本人姓名)和JPG图片格式(不可用PDF格式)、蓝色底板、深色外套的电子版照片(千万不要纯白,以像素为单位,横为472,竖为630;以厘米为单位,3X4 cm,分辨率为400dpi。具体使用待各班班主任通知)。

9)交通费用报销提交汽车、火车、飞机票原件。(若选择搭乘飞机,报到时需要提供机票行程单原件非登机牌)。

10)借记卡办理

请各位学员下载附件4《光大银行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借记卡批量开卡申请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 姓名、英文名、性别、身份证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

  2. 联系电话为本人手机号码。

  3. 联系地址统一为: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

  4. 邮政编码统一为:100000

  5. 发证机关地区代码统一为:1000

  6. 证件到期日:为身份证背面到期日(格式统一“20341125”)。

  7. 国籍统一为:中国

  8. 职业统一为:教师

  9. 工作单位统一为:孔子学院总部

填写时,请务必注意“证件到期日”,填写完毕后请详细核对所填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妥善保存电子版资料,于培训报到时统一提交培训点(具体待各班班主任通知),若因个人填写失误导致的损失及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已办理持有光大银行借记卡并继续正常使用的学员,请将开户行、开户账号、联行号等信息于培训报到时提供培训点。

11)培训时间自201856日至2018613

学员必须按时报到,否则按旷课处理。若培训学员无法按期报到,须填写附件2《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请假申请表》,本人签字并由选派学校签字盖章(校、院两级公章皆可)后,先行发送扫描件至培训点(邮箱:ynnuhtjdkm@163.com),培训点上报国家汉办审核同意后请假才可生效,请假申请表原件待到校参训时提交培训点;在培训开始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培训,须由学员本人向培训点和选派学校提交书面放弃说明原件或扫描件,培训点上报国家汉办审核;若培训学员在培训开始后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培训,本人须提交加盖选派学校公章的书面放弃说明原件或扫描件至培训点,由培训点上报国家汉办,同时已产生的相关培训费用由学员承担赔偿责任

12住房门卡押金:100由学员自备(培训结束后门卡无损坏则由酒店全额退还 ,房间物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13)培训期间,学员凭IC卡就餐,用餐地点为校园学生食堂。报到时,学员每人领取一张IC餐卡,餐卡押金为20/,领取餐卡时交付押金。培训结束时,凭卡退取押金,如有遗失,将扣除押金。

14)我培训点统一安排住宿,床上用品由公寓提供,学员需自带日常生活用品、衣物及其他自身所需物品、笔记本电脑等学习用品。

15)根据国家汉办要求,培训学员将于培训第一周统一安排到云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体检。体检费用和疫苗接种费用总计约为800/人,接种疫苗费用根据个人体检项目实际情况而定。体检费用学员先行垫付,培训合格确认派出后,由国家汉办提供的一次性派遣补助支付;如果体检结果上报国家汉办审查不合格的学员,则不能继续参加志愿者培训,体检费用须自理。

16)运动服一套、球鞋一双。

17)培训期间,将开设必修和选修中华才艺课程。葫芦丝(C调)为选修课程。请有意选修葫芦丝的学员自行准备C调葫芦丝,也可抵达昆明后自行购买。请各位学员通过邮件回复是否选修葫芦丝,以便培训点统计选修人数。

二、住宿手续

学员报到时,需持培训点出具的《培训住宿通知单》按照安排前往相应公寓办理入住手续。

三、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食宿费、学费、一次往返昆明交通费由国家汉办承担。(交通费报销上限以火车硬卧为最高标准)。选择搭乘火车、汽车的学员按照抵达昆明前一出发地至昆明的票面价格实报实销;选择搭乘飞机的学员,费用只能按照抵达昆明前一出发地至昆明的火车硬卧费用作为报销上限,中转路程不计入报销范围。若机票价格低于火车硬卧标准,按照机票实际票面价格实报实销)。

四、乘车路线

1)昆明市区乘车路线

路线一:昆明南高铁站搭乘地铁12号线至环城南路(B出口)步行至双龙商场公交车站搭乘98路至地台寺下车。

路线二:乘10路、22路、55路、64路、65路、84路、96路、111乙线、205路公交车到云南师范大学站下车从正门进入。

路线三:乘1路、98路、115路公交车到地台寺下车从云师大西门进入。

路线四:乘2路、26路、69路公交车到建设路站下车,向北过天桥后右转从云师大正门进入;或过天桥后向北沿建设路方向直走从云师大西门(地台寺)进入。

特别提示:一二一大街为“小菜园立交桥西站立交桥”方向的单行线,驾车前往者注意看标志。

2)乘坐火车到达(见附件2

在昆明站乘坐2路公交车到建设路站下车,向北过天桥后右转从云师大正门进入;或过天桥后向北沿建设路方向直走从云师大西门进入。

3)乘坐飞机到达(见附件2

在机场乘坐机场大巴1号线直达终点站西驿酒店(原南疆宾馆),费用25元,下车后出酒店大门,到街对面公交车站乘坐98路公交车(费用2元)或出租车(10元)到地台寺站下车,右侧即为云南师范大学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西门。

五、培训单位联系人:

李 懋 移动电话:15911687001办公电话:0871-65515558

陈锦辉 移动电话:13888082197办公电话:0871-65515558

六、温馨提示

1)培训期间住宿已由我校统一安排,不允许擅自调换;住宿公寓提供公共网络,但受限于公寓条件,网速偏慢,敬请谅解。

2)入住期间,请自觉遵守公寓规定,不得留宿非培训人员,注意水、电、个人财物等安全。

3)请妥善保管好房卡、个人证件及贵重物品。

4)昆明地处云贵高原、室外紫外线照射较强,春夏季风大,气候干燥,易产生过敏,室外紫外线强,时伴有雨,请注意做好防护,携带护肤品和雨具,多饮用水。

5)培训期间,有任何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与班主任反馈,培训点将根据有益建议尽力解决问题,改进培训。

6)培训期间昆明进入春-夏季,每天早晚温差大(预计11—27摄氏度),有雨,来昆前请注意查询当地天气情况,根据个人情况准备衣服、雨具及个人用品。

7)培训期间请严格遵守《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管理规定》并服从培训点管理。

8)培训期间学员不得在外留宿,不得留宿无关人员,不得前往夜店、酒吧等娱乐场所。晚上22:00以前须返回宿舍。

诚挚祝愿各位学员在云南师范大学度过一段充实而愉快的时光!

附件:1.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管理规定

2.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请假申请表

3.线路图

4.光大银行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借记卡批量开卡申请表

附件1

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条 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培训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汉办)组织。

第二条 汉办委托有关单位具体承办培训工作,培训单位接到汉办通知后,制定培训方案、预算,报汉办审批,并通知学员报到参加培训。 第三条 志愿者培训为全日制、半封闭式储备培训,汉办根据学员结业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和平时表现确定志愿者派出名单。

第四条 志愿者培训结业考试为笔试,百分制,由汉办统一命题,培训单位评分;平时成绩为各门课程的考核、作业和考勤成绩,百分制,由培训单位评分;平时表现主要考察学员奉献精神、课堂表现、组织能力和团队意识,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由培训单位评分。

第五条 学员接到培训通知后,须按时报到参加培训。未按规定请假而迟到者平时成绩扣10分。

第六条 学员须按时参加教学活动,不迟到、早退、旷课。违反一次平时成绩扣10分。

第七条 学员培训期间如请假,需持《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请假申请表》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两天以下由培训单位审批;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国家汉办志愿者中心审批。违反者视为旷课。

第八条 学员应尊重老师和同学,遵守课堂纪律,课上不用手机、电脑进行与课堂教学无关的活动。违反一次平时成绩扣5分。

第九条 学员须遵守培训单位的作息制度,不留宿非培训班人员。违反一次平时成绩扣10分。

第十条 学员须遵守培训单位的其他规定。违反一次者平时成绩扣10分。

第十一条 学员须参加国家汉办和培训单位组织的培训结业考试和课程考核,考试中严禁作弊。违反者取消志愿者资格。

第十二条 学员结业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平时表现任一项不及格或不合格者取消志愿者资格。

第十三条 学员不得擅自退出培训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包括食宿、课时费),并永久取消申请志愿者资格。

第十四条 培训单位应配合汉办做好培训中期调研工作,根据调研情况调整课程安排。

第十五条培训单位和学员应根据需要在汉办志愿者在线学习系统上分享资料。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附件2

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请假申请表

姓名

性别

选派单位

申报国家

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地址

邮编

请假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请假原因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选派单位意见

签批人:

年 月 日(公章)

国家汉办志愿者中心(培训单位)审批意见

签批人:

年 月 日

附件3

线路图

报到地点:第三教学楼(明达楼国际汉语教育学院一楼大厅)

昆明火车站至云南师范大学一二一联大校区线路图

昆明南高铁站地铁至云南师范大学一二一联大校区线路图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至云南师范大学一二一联大校区线路图

13